返回

第五十六章 陶岚出庭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大
中
小
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
    第五十六章 陶岚出庭 (第1/2页)

    四月十三日,下午五点十分。

    证人席。

    陶岚坐下。

    她把那支笔摆正,笔尖朝里。

    书记员说:

    “证人,年龄。”

    “三十七。”

    “职业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资产评估师。”

    她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曾经是。”

    法庭里安静了一下。

    方牧走到证人席前面。

    “证人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二〇一二年到二〇一六年,”他说,“你在哪里工作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上海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。”

    “职务。”

    “复核岗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复核什么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经手人做完的报告,我复核。”她说,“看假设、看参数、看成新率、看结论。”

    她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看完,签两个字或者三个字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哪三个字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无异议。”

    法庭里没有人动。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这四年里,”他说,“你复核了多少份。”

    陶岚想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一百六十份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证人,”他说,“你面前放了一支笔。”

    陶岚低头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“是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这支笔,”方牧说,“用了多久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七年。”

    她伸出手,用指尖碰了一下笔帽。

    “二〇一九年买的。”她说,“三十四块。”

    “在哪里用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远岱资本,八楼。”

    她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我的工位在走廊尽头,”她说,“看得见江。”

    “这支笔,”方牧说,“写过什么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写了很多东西。”她说,“改了很多东西。”

    她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也签了很多东西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今天为什么带来。”

    陶岚看着那支笔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她说:

    “因为我签过的那些字,”她说,“今天都要被拿出来看。”

    她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我想让它也在场。”

    “其中涉及润丰机械的,”方牧说,“有几份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四份。”

    “请你说出日期。”

    陶岚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。

    她念:

    “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,机器设备评估,初评。”

    “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,同批设备,复评。”

    “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,整体资产评估。”

    “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,处置前评估。”

    她把纸放下。

    “最后一份,”她说,“是我签的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二〇一九年,”他说,“你去了远岱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远岱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特殊资产。”她说,“买不良,买债,买别人不要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二〇一七年,”方牧说,“远岱买过润丰的债吗。”

    陶岚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买过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多少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本金四千二百万。”她说,“三折。”

    她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一千二百六十万。”

    旁听席上有人倒吸一口气。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谁经手的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我做的尽调。”她说,“我签的字。”

    她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那一年,我不知道润丰是什么。”她说,“我只知道那是一笔债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最后一份,”他说,“报告编号是多少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恒评字〔2016〕第 087 号。”

    “你在上面签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无异议。”

    她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在第十七页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方牧把那份报告递上去。

    书记员翻到第十七页。

    审判长低头看。

    那一页右下角,有三个字。

    无异议。

    字迹很轻。

    但是很清楚。

    审判长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这三个字,”他说,“是你写的?”

    陶岚说:

    “是我写的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证人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这份报告,”他说,“最后有一行字,是你写的吗。”

    陶岚停住了。

    她看着方牧。

    看了两秒。

    然后她说: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法庭里动了一下。

    方牧说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