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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取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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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四十六章 取证 (第2/2页)

,“每一份证据都要有编号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我这三个月养成的习惯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编号有一个好处——”

    我停了半拍。“它能让东西脱离人。”

    他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你姐这七年攒的东西,”我说,“对你来说是姐姐的遗物。”

    “可一旦编了号,它就是'证据第几号'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编号以后,你就不必每一次打开它,都难过一次。”

    陆珩看着我,很久没说话。

    后来他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你编吧。”

    我给三个纸箱里的东西,一一编号。

    缴费记录:证物甲-01。

    课程表:证物甲-02。

    他姐的笔记:证物甲-03 到 甲-十七。

    两张现场照片:证物甲-18、甲-19。

    那本蓝色母本:证物甲-20。

    编到甲-20 的时候,我的手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因为这一本,是全部东西里最重的。

    不是重量。

    是分量。

    前面十九件,都是“她来过”的证明。

    这一本,是“那套东西真的存在”的证明。

    我把 QZ-00 翻到那页手写的地方,又看了一遍。

    “教他们控制,是为了收。”

    “收的时候,不要留名。”

    “名字一旦留下,就有人会顺着名字找。”

    三行字。

    我盯着第一行看了很久。

    “教他们控制,是为了收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里,“收”是动词。

    收什么?

    我以前以为是收钱。

    现在我不确定了。

    因为如果只是收钱,他不需要教“控制”。

    直接骗就行。

    教“控制”,是因为他要的不只是钱。

    他要的是——

    一批听话的人。

    听话的人能干什么?

    能替他干活,能在出事的时候挡在前面,能在他被查的时候,说“是我自己想的”。

    所以“收”这个字,收的是两样东西:

    钱,和人。

    我把这个想法告诉陆珩。

    他听完,说了一句:“你这句话,我姐说过。”

    “她说过?”

    “说过。”他说,“她跟我说,'那个班不是在教我们怎么过日子'。”

    “'是在挑人。'”

    挑人。

    我盯着这两个字。

    对,是挑人。

    一期六个人,不是随便招的。

    要挑有钱的、有婚姻的、性格软的、又想“变好”的人。

    这种人最好用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真的想学。

    而一个真心想学的人,是最不容易怀疑老师的。

    我把“挑人”这两个字,也记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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