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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2章 建政立制(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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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82章 建政立制(中) (第1/2页)

    中枢改制的诏书,三日后颁下。

    首先是三省

    中书、门下两省合署办公,这是为了提高决策效率,但门下省仍保留审议权。

    尚书省统六部,承行政令。(唐宋六部只是尚书省下辖执行部门,这和明代是不同的)

    门下给事中保留封驳之权,凡与成法相违的诏命,可以封还重议,所据须附在文书中。

    军情急迫的特旨,可以先行办理,事后审覆与留案照旧。

    萧顷所掌御史台得独立奏劾,刑部负责核罪与刑律,不过朝廷初设,为了提高效率,没有再另设大理寺,刑部直接管了审案,三司会审也就暂且只有两司。

    监察与定罪各有程序,御史上疏也须对所陈之事负责。

    两省合署,取的是后世宋人中书门下合议的办法,枢密另掌军事,构成文武两个议政中枢。

    它保留了唐朝中枢的基本分工,减少公文在不同官署之间往返的拖延,又使议政的人能够及时听见审覆意见。

    这一套框架,从凉国的一府、两司、六曹发展而来。

    亲事府的议政职能移入中书门下,六曹升为六部,侍从左司的制诰与典籍事务并入翰林、馆阁,侍从右司转为银台司。

    旧有部门的经验与人员得以承接,权责则按朝廷规模重新划分。

    尚书令、侍中、中书令暂缺。

    敬翔、陆扆、李振、韦庄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实掌相权。

    对于新的官制,李业和敬翔等人商议后,共同的看法就是——官品要贵、要简。

    简单来说,中唐以来,为了平息藩镇之乱,拉拢各路军阀,大唐的官职乱得早不成样了。

    后世都说宋代官制复杂,其实即使因为承袭自晚唐五代。

    乱也就算了,而且还滥封,全国上下,名义上的宰相,也就是中书令、侍中、门下侍郎之类,没有一百也有八十。

    基本上只要是个节度使,就有宰相加衔。

    细化到中枢部门和地方行政也是。

    比如说,按照常理,管钱的是户部尚书对吧?但从中唐开始,皇帝和宦官们互相争夺财权,往往从其他部门调官员判度支司,于是久而久之,原本只是户部下辖部门的度支司反而成了财政部,户部尚书反而成了虚职!

    其他各部也是同样情况,比如科举不归礼部管,而是归太常院,官员升调不归吏部管,归审官院,如此种种。

    若只是换个部门也就罢了,关键是这些部门权力没了,但编制却在!

    反正就是越改越复杂。

    对此,李业全部一刀切。

    什么差遣、权知、权判,此后一概废止。

    事权统归尚书省,尚书事权统归六部!

    制度落到人事上,每一个位置都有分量。

    敬翔任左仆射,总判尚书省。陆扆任右仆射,同掌省务,重点参与六部承行与考课。

    两位仆射共同统省,重大争议由中书门下会议。

    各道事务照同一制度呈报,省权集中在朝廷。

    李振任中书侍郎,主持草制诏命与议政。

    他进入李业麾下以后又参与过征战与整军,知道一条政令发出去,会在下面遇到什么阻力。

    李业需要他的果断任事。

    韦庄任门下侍郎,主持审覆,两人共同署事,先将分歧放在朝廷内部议清。

    这四人都各有来历,互有制衡。

    于六部,正式任命依次列出。

    吏部尚书崔舣,侍郎王锴。

    户部尚书孙胜。

    礼部尚书杨尧臣。

    兵部尚书敬翔暂兼。

    刑部尚书韩群。

    工部尚书赵瑜。

    这六个位置,把李业麾下几种不同的根基都接了进来。

    崔舣是名门子弟,也是秦王妻兄,治理陇右多年,手里有实绩,在士族之中又有天然的信用。

    让他掌吏部,可以吸纳旧朝士人,也能使原先观望的家族看见入朝的道路。

    王锴则出身寒门,曾在王铎幕府任职,后来随王建一同进入李业体系,在宥州做过筑城、编户与地方治理,是寒门士子的代表。

    两人同掌铨选,吏部的眼光便能更宽。

    孙胜的任命,则有另一层意思。

    他从德静的小卒、火长一路走来,资历在许多显名文臣之前,早已转办户曹与军中后勤。

    地方富庶以后,关中和蜀中的赋税远大于从前,户部掌握的也将是整个朝廷的命脉。

    把这个位置交给孙胜,等于告诉原从旧人,他们的功劳仍记在秦王心里。

    不过朝廷的财赋规模已经远超旧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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