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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章 一个字: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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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五十章 一个字:鉴 (第1/2页)

    钱正兴站在证人席前面。

    手铐解开了左手。

    右手还铐着。

    审判长说:

    “证人,本庭依法传唤你出庭作证。”

    “本次听证不审查刑事责任。”他说,“你只需要就你所知的事实回答提问。”

    “听清了吗。”

    钱正兴说:

    “听清了。”

    他的声音不高。

    但是很清楚。

    方牧站起来。

    他走到证人席前面三步的地方,停下。

    “证人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,”他说,“晚上,你在哪里。”

    钱正兴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厂里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哪个车间。”

    “三号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几点到的。”

    “晚上八点二十左右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几点走的。”

    “十一点多。”

    方牧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你到三号车间,”他说,“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钱正兴说:

    “巡检。”

    旁听席上有人轻轻“嗤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方牧没有回头。

    “巡检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那天是星期五。”方牧说,“晚上八点二十,你一个人巡检。”

    钱正兴说:

    “不是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谁。”

    “车间里有人加班。”他说,“李博尧。”

    法庭里安静下来。

    方牧站在那儿。

    他说:

    “你认识他。”

    “认识。”钱正兴说,“他在厂里干了十一年。”

    “那天晚上,”方牧说,“你们说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钱正兴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我不记得了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八年前的一个晚上,”方牧说,“你只记得你在厂里,不记得你说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钱正兴说:

    “八年了。”

    方牧没有再问。

    他知道再问下去,钱正兴会一直说“不记得”。

    而“不记得”是合法的。

    他退回去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,”他说,“我方暂时没有其他问题。”

    陈慎之站起来。

    他走到证人席前面。

    “证人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关于两本册子。”他说,“你作为润丰当时的负责人,是否知道有人改过?”

    钱正兴说: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润丰的设备登记册,”陈慎之说,“是否允许员工自行记录?”

    “允许。”钱正兴说,“每班都要记。”

    “记完之后,”他说,“是否需要复核?”

    “需要。”钱正兴说,“车间主任每周复核一次。”

    陈慎之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他没有再问。

    他转身要走回自己的位子。

    这时候钱正兴说话了。

    他没有看陈慎之。

    他看着审判长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审判长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证人,”他说,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钱正兴说:

    “我刚才听了一路。”

    他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那本册子,”他说,“我不知道是谁改的。”

    他把被铐着的右手抬起来一点。

    法庭里没有人动。

    钱正兴说:

    “真就是真,假就是假。”

    他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然后他说了一个字。

    “鉴。”

    整个法庭,没有一个人出声。

    审判长看着他。

    过了很久,他说:

    “证人,”他说,“你刚才说的话,本庭记录在案。”

    钱正兴点了一下头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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