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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章 登记册的质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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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四十九章 登记册的质证 (第2/2页)

    “说明写这一格的时候,笔尖把纸戳破了。”

    他放下手。

    “要戳破纸,”他说,“得用力。”

    陈慎之站起来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用力写字的人很多。”他说,“一个墨点不能证明是后改的。”

    “对。”方牧说。

    陈慎之坐下。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所以我方还有第三样。”

    他把册子翻到那一页的下一页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,”他说,“请您看这一页。”

    书记员把纸举起来,对着灯。

    纸是空白的。

    可是对着光看,纸面上有东西。

    压痕。

    很浅的印子。

    审判长凑近了看。

    他说: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是上一页写字的时候,压在下面留下的。”

    他把册子转了一下角度。

    “请您看这两个位置。”

    审判长看了很久。

    然后他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‘9’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法庭里安静得没有人呼吸。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审判长说: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是一个‘×’。”

    他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,”他说,“这两本册子上,博尧用的记号只有两种。”

    “哪两种。”

    “‘达标’画圈,‘超差’画叉。”方牧说,“一百三十七天,一天不落。”

    他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他从来不用数字打分。”

    “这两本册子上,”他说,“四十四个‘9’,是从哪儿来的?”

    陈慎之慢慢地站起来。

    这一次他没有马上说话。

    他看着那本册子。

    看了大概五秒。

    然后他说:

    “审判长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我方申请,”他说,“对这两处字迹进行司法鉴定。”

    旁听席炸了。

    何斌在最后一排,猛地抬起头。

    文嫂坐在旁边,两只手攥着包。

    方牧站在那儿。

    他没有想到陈慎之会自己提出鉴定。

    审判长说:

    “申请人方,”他说,“你的意见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我方同意。”

    他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并且我方请求,”他说,“追加一项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追加对全册一百三十七页的鉴定。”

    他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不只这两处。”

    他把册子放下。

    “一页一页,全部鉴。”

    陈慎之站在那儿。

    过了三秒,他说:

    “我方不持异议。”

    审判长把材料合上。

    “鉴定事项,”他说,“本庭准许。”

    他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鉴定机构,从名册中摇号确定。”

    “比对样本,”他说,“由各方提供。”

    他看着方牧。

    “申请人方,”他说,“李博尧的字,你们有样本吗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有。”

    “在哪儿。”

    方牧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说:

    “在他家里。”

    他转过头,看了一眼旁听席最后一排。

    文嫂坐在那儿。

    她的手攥着那个包。

    包里有一个本子。

    她抄了八年的本子。

    审判长说:

    “样本由谁提供。”

    方牧说:

    “由沈文华女士提供。”

    审判长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请她在三日之内,”他说,“向本庭提交。”

    这时候,法庭后面那扇门开了。

    所有人回过头。

    两名法警走进来。

    中间押着一个人。

    囚服。

    手铐。

    头发剃得很短。

    五十八岁,脸上有很深的法令纹。

    他走得很慢。

    经过旁听席的时候,他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看了文嫂一眼。

    文嫂没有看他。

    她把头低下去。

    那个人走到证人席前面。

    法警给他解开手铐的一只手。

    审判长说:

    “证人,姓名。”

    那个人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钱正兴。”他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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